根据《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平稳有序地组织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本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决策处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综合素质测评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素质特长考评,分别由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务组和素质特长考评组牵头负责。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务组由分管教学校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职业适应性测试组织方案和测试工作规程;协调处理职业适应性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素质特长考评组由分管学生校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对学生提交的素质特长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
2.各相关二级学院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工作小组,由招生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领导和专业教师组成,二级学院院长任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所属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处理所属专业职业适应测试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等。
3.建立职业适应性测试评委师资库。测试评委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具有较全面的与测试项目相关的知识面和知识结构,一般应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直系亲属参加招生测试的不得入选评委师资库,评委师资库要有一定数量的来自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各专业可根据测试工作需要组建若干个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小组,每个测试专家小组由5-7名成员组成,设组长一名,从测试评委师资库中随机抽取。测试专家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测试工作。
4.建立监考教师库。监考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有直系亲属参加招生测试的不得入选监考教师库。监考教师在考前必须参加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监考工作。
二、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100分。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素质特长考评,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为80分,素质特长考评分值为20分。
(一)职业适应性测试
重点考察专业及职业领域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对职业领域的认知及专业学习潜质等。部分专业增加考察点,具体详见各专业测试方案(附件)。
1.测试形式与时间测试地点: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内(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具体见学校招生网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测试形式与时间安排详见表1。
表1 测试形式与时间安排表
2.各专业测试内容与要求
详见附件各专业测试方案。
(二)素质特长考评
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考评中获得相应的考评分,同一考生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加,但累加最高不超过20分。素质特长考评得分标准见表2。
表2 素质特长考评得分标准
素质特长考评现场测试地点: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内(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现场测试时间:4月12日。
三、测评监督
测评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组负责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
1-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测试方案.pdf
4-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测试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