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2025 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平稳有序地组织好综合素质测评 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本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领导 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统筹协调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决策处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综合素质测评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素质特长考评,分别由 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务组和素质特长考评组牵头负责。职业适应性 测试考务组由分管教学校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职 业适应性测试组织方案和测试工作规程;负责处理职业适应性测 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素质特长考评组由分管学生校领导 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对学生提交的素质特长材料的审核和考评。
2.各二级学院成立测试工作小组,由招生专业所在二级学院 领导和专业教师等组成,二级学院院长任组长。主要职责:负责 制定所属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处理所属专 业职业适应性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二、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 100 分。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素质 特长考评,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为 80 分,素质特长考评分 值为 20 分。
(一)职业适应性测试
重点考核职业适应性,考察专业及职业领域相关的基本素质 和能力要素,包括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对职业领域的认知及专 业学习潜质等,部分专业增加考察点,具体详见各专业职业适应 性测试方案(附件)。
1.测试形式与时间
测试地点: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内(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 526 号),具体见学校招生网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测试形式与时间安排详见表 1。
表 1 测试形式与时间安排表
2.各专业测试内容与要求
详见附件各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
(二)素质特长考评
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考评中 获得相应的考评分,同一考生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 加,但累加最高不超过 20 分。素质特长考评得分标准见表 2。
表 2 素质特长考评得分标准
三、测评监督
综合素质测评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组负责实施监督,自 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
1.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pdf
4.应用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pdf
7.室内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