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高职提招网!
Call us now:18268893059
简章分数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来源:浙江高职提招网    发布日期:2023-10-27

第一章 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总计划280名,其中普高招生考生计划180名,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计划100名,具体如下:

第二章 报名及入围

1.报名条件。符合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身体条件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高中阶段毕业生。色盲、色弱考生请勿报考护理和化工装备技术专业。新生入学体检不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报名方式。3月6日8:00——3月24日16:00,考生登陆我校招生网进行报名,逾时不受理,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3.确定入围名单。①普高招生考生根据考生高中学考等级折算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按专业招生计划的500%确定入围测试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入围测试名单。若某专业的报考人数未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00%,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需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方能入围,不设置入围比例。考生可于3月27日下午16:00(若延迟详见公告)登录招生网查询入围情况。
入围护理和化工装备技术的考生需将《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或《高考体检结论反馈单》(由考生所在中学或当地高考体检站提供)复印件一份用邮政快递(EMS)寄送至我校招生办。报考前学校未组织体检的考生最晚于4月25日16:00(以我校收件时间为准)前提交。未提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素质特长赋分的入围考生,于3月30日16:00前在我校招生网填报提前招生素质特长赋分申请,并在3月31日16:00(以我校收件时间为准)前将相关奖状证书原件用邮政快递(EMS)寄送至我校招生办。
4.折算成绩计算方法。①普高招生考生。选取十门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往届生技术科目成绩取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平均分),根据下表折算,折算成绩满分为180分:
注:在浙江参加学考的考生成绩以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学考成绩等级是外省获得的,须提供学籍所在省的省级机构出具或签署意见的高中学考成绩证书或证明(原件)。  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按照已取得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为依据,按满分180分进行折算,考生参加的技能考试成绩类别须与所报考专业招生类别一致。
5.缴费。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应于4月5日16:00前缴纳考试费,考试费不退;未缴考试费者视同自愿放弃,不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提前招生考试费:140元/人,请根据招生网提示缴费。
6.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考生,可于4月11日起登录我校招生网,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第三章 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4月15日(周六)。
2.地点: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3.测试内容:
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150分)
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另行通知,于报名前在我校招生网公布。
②素质特长赋分(分值20分)
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考生并在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组委会举办的相关竞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可以申请素质特长赋分,分值为20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1.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请考生确认体检合格。
2.录取分数。录取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折算成绩满分18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70分(其中素质特长赋分20分)。总成绩=折算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录取时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录取。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1: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剔除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1:2.5确定备录考生名单。普高招生考生总成绩分相同时,则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学考科目成绩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技术、政治、历史、地理;以上成绩都相同则按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素质特长进行优先录取。
当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小于或等于专业计划人数时(既招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又招普高招生考生的专业分别计算),则按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9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不设“备录取”考生名单;当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大于计划人数但小于或等于350%计划人数时,则按100%计划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剩余人数按9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确定“备录取”考生名单。
4.录取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招生。

浏览:0